※ 如果輔助/替換電池的電量未顯示或無法確認,則不允許將其作為隨身行李攜帶。
※ 航空公司批准:當輔助/替換電池超過 100Wh 或使用 5 個以上 100Wh 或以下的替換電池時,必須獲得航空公司批准。
※ 如果同時存在 101 ~ 160Wh 的輔助/替換電池,則最多允許 2 個。
| 文章 | 電池供電 (3.7V 標準) |
導入條件 | |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繼續 | 航空公司批准 | 飛行中註意事項 | ||
| 協助 電池 |
~100Wh (~27Ah) |
2件 | X | 請勿存放於貨架上 請勿使用/充電 |
| 101~160Wh (27~43Ah) |
O | |||
| 161Wh~ (43Ah~) |
無法運輸 | |||
| 替代品 電池 |
~100Wh (~27Ah) |
5 | △(如果超過5) | 請勿存放於貨架上 請勿使用/充電 |
| 101~160Wh (27~43Ah) |
2件 (2 個 101~160Wh 的行動電源) | O | ||
| 161Wh~ (43Ah~) |
無法運輸 | |||
| 適用對象 | 國際全航線出發/轉機乘客(韓國國內線均無對液體類的限制) | |
|---|---|---|
| 限制指南 | 每個容器只允許裝入100毫升以下的液體,各容器應統一裝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。每一個乘客只能攜帶一個透明密封袋。醫藥品和攜帶嬰兒旅行時,嬰兒食物(牛奶、斷奶食品等)、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學性用途的液體物品,用於考慮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,可以適當帶入機上。 |
|
| 韓國機場中 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|
機場免稅店裏購買的酒類和香水等液體免稅品,如圖片限於在Security Tamper-Evident Bag密封後可以帶入機艙內。由韓國始發在其他國家轉乘時,即使如圖片密封也會根據該國家的規定扣留,敬請確認轉乘國家的規定。 | ![]() |
| 在韓國機場轉機的乘客在出發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| 即使是在海外機場購買的免稅品,但如圖(2)密封在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 (開封時留有痕跡的塑料袋)時,允許帶入機上。 | |
| 適用對象 | 國際全航線出發/轉機乘客(韓國國內線均無對液體類的限制) | |
|---|---|---|
| 限制指南 | 每個容器只允許裝入100毫升以下的液體,各容器應統一裝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。每一個乘客只能攜帶一個透明密封袋。醫藥品和攜帶嬰兒旅行時,嬰兒食物(牛奶、斷奶食品等)、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學性用途的液體物品,用於考慮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,可以適當帶入機上。 |
|
| 日本內機場 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|
透過保安檢查檯後購買的免稅品,可以無另其他限制條件攜帶並乘機。 | |
| 日本機場轉機的乘客在出發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| 在出發機場免稅店或在機上購買的液體免稅品,在台灣轉乘時不得帶入機上,因此可以在轉乘機場免稅店或轉乘出發航班內購買免稅品。 | |
| 適用對象 | 國際全航線出發/轉機乘客(韓國國內線均無對液體類的限制) | |
|---|---|---|
| 限制指南 | 每個容器只允許裝入100毫升以下的液體,各容器應統一裝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。每一個乘客只能攜帶一個透明密封袋。醫藥品和攜帶嬰兒旅行時,嬰兒食物(牛奶、斷奶食品等)、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學性用途的液體物品,用於考慮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,可以適當帶入機上。 |
|
| 台北、高雄機場 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|
機場免稅店裏購買的酒類和香水等液體免稅品,如圖片限於在Security Tamper-Evident Bag密封後可以帶入機艙內。 | ![]() |
| 在台北/高雄過境的客戶可享受免稅的液體指示 | 從台北/高雄轉機時,在出發機場免稅店或機上購買的免稅商品不能隨身攜帶。 | |
| 適用對象 | 國際全航線出發/轉機乘客(韓國國內線均無對液體類的限制) | |
|---|---|---|
| 限制指南 | 每個容器只允許裝入100毫升以下的液體,各容器應統一裝在1升以下透明的透明密封袋。每一個乘客只能攜帶一個透明密封袋。醫藥品和攜帶嬰兒旅行時,嬰兒食物(牛奶、斷奶食品等)、糖尿病患者用或其他醫學性用途的液體物品,用於考慮到航空行程中的使用,可以適當帶入機上。 |
|
| 菲律賓、香港、澳門內機場 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|
機場免稅店裏購買的酒類和香水等液體免稅品,如圖片限於在Security Tamper-Evident Bag密封後可以帶入機艙內。 | ![]() |
| 菲律賓/香港/澳門機場轉機的乘客在出發機場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指南 | ||
| 適用對象 | 國際全航線出發/轉機乘客(韓國國內線均無對液體類的限制) | |
|---|---|---|
| 限制指南 | 飲用水、飲料、視頻、化妝品等液體與噴霧、凝膠或乳膏物品的容器最大為100ml,裝進1L透明塑料袋後每人可攜帶壹個。嬰兒食品與醫藥品在旅程需要限度內允許攜帶。但,攜帶醫藥品需出示醫生處方等證明資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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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關島機場免稅店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攜帶標準 | 在機場及市內免稅店購買的酒類、化妝品等液體物品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帶進機內: 以免稅店提供的透明密封袋或防偽保安袋(STEB: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)包裝; | ![]() |
| 在關島機場轉機的乘客中,出發地機場免稅店購買的液體免稅品攜帶標準 | 在美洲以外的地區購買的超過100ml以上的液體類,必須透明密封袋或防偽保安袋(STEB:Security Tamper Evident Bag)包裝以及通過TSA安全監察以後可攜帶機內。 | |
운송불가 - 전동휠류[리튬배터리가 포함된 이동장비] - 리튬배터리의 전력량 상관없이 운송불가[기내 X, 위탁 X]
조건 충족 시 운송가능 - 리튬배터리 전력량(Wh) 계산방법(배터리 겉면에 표시된 Wh 또는 V, Ah 확인 부탁드립니다.) Watt-hour[Wh]=Volt[V] × Ampere[Ah](1Ah=1000mAh)
| 雪茄打火機 | 作為雪茄用打火機,發出強烈藍色火焰的打火機→不能帶入 |
|---|---|
| 充油便攜式暖手器 | 不允許 |
| 家/野營爐 (內置氣瓶) |
不允許 |
※ 其他不能隨身攜帶和托運的危險物品請查看[日本國土交通省網站上的指南]。